本页内容---深圳外商独资企业
深圳位于广东省中南沿海地区,珠江口之东。它东临大鹏湾,西接珠江口,北靠东莞、惠州两市,南邻香港,于香港的新界只有一河之隔,素被称为“香港的后花园”。全市面积2020平方公里,人口1,000万左右,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。深圳作为中国主要的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口岸,不仅在建设上取得了辉煌成就,更拥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。为了令企业家更加快捷地了解如何设立深圳中外合资公司,日聪特作以下精简说明:
一、外商独资的概念
外商独资企业,是指国外投资者(包括港、澳、台投资者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等有关法律,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,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。国外投资者指的是外国的企业、个人或合伙人(包括港、澳、台)。
二、投资主体的界定
为了规范外企投资中国的管理,中国外汇管理局对外企界定为:外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(境外企业包括港、澳、台企业),该企业股权必须由境外人士持有(境外人士包括港、澳、台人士)。但部分地区对这种政策掌握的尺度不同。
三、深圳外商独资优惠政策
深圳市具有国内最优惠的税收政策,企业所得税只有15%,而且免征地方所得税。政府鼓励出口,出口产品缴纳进出口税,部分产品可获得出口退税。日聪可以为您解答所有深圳税收的相关问题,让您充分利用好深圳的税收优惠政策,获利更多。注册深圳公司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政策:
(1)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0%减按15%征收,3%地方所得税免征。
(2)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2年免征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期满后,对认定为产品出口的企业,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%以上的,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对认定为先进技术型的企业,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,延长3年减按1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(3)经认定的出口型企业,减半缴纳其工业用地“土地使用费”;经认定的先进技术型企业,减半缴纳土地使用费5年。
(4)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,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,经营期10年以上的,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,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(5)深圳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,在特区内生产并销售的产品,免征工业环节的增值税。
重要提示:以上政策到2008年1月1日会有重大改变,请随时留意日聪网站更新信息。
四、公司名称
在中国,公司名称有一定限制。在同行业里,除了公司名称不能重复外,商号也不能重复。每个名称只有通过工商部门查实并预留方为有效。起什么名称要考虑到很多因素:比如:以日聪为例,深圳市日聪,只要到深圳市工商局批准,广东省日聪就要到省一级工商局批准。在公司名称里包含商贸、实业、顾问、国际、集团、控股,他们的注册资本都是不同的。公司名称组合直接影响到注册资本的大小。
五、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
中国公司有注册资本的要求,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,公司行业性质不同,注册资本也会相应的不同。但确定资本要考虑以下几点:公司名称、经营范围、进出口权、企业类型(生产型、贸易型、咨询服务型)。
我们建议:贸易型注册资本50万(最低注册资本3万);生产型100万;咨询顾问型10万。
注册资本到位有两个选择:一种是一次性到位(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一次性到位),另一种是1-2年内分期到位,如分期到位,需在公司注册完成三个月内,最低到位15%,其余部分期缴纳。投资型企业可以5年内到位。分期到位的年限根据注册资本的大小来决定,如到位次数越少,可减少验资费用。注册资本可以以货币、货品、技术等形式投入。(对外商注册企业出资的规定与内资企业基本相同)
六、操作流程
1、委托程序:
填写委托书并确认委托书内容→提交所需资料→交付款项→审核资料→逐一递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→告知进程→约30-50个工作日完成→通知客户领取资料→签收。
2、客户操作程序:
确定投资主体(企业或个人)→双方投资者董事会决议或会议记录→合资双方签订协议→境外投资者办理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指定官方机构加签→境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→取名→确定经营范围→确定注册资本→确定股东→委任中国公司法人代表→确定中国办公地点,签好租赁合同(考虑消防、环保因素,如需)→委托办理→从投资者名下将投资款汇入资本金账户(注明投资款)→验资→办理后置审批(如需)。
3、政府办理流程:
到工商局核名(预留商号/名称核准)→环保、消防审批(生产型企业)→特殊行业前置审批(如需)→到贸工局办理外商投资批准证书→到工商局办理证照→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→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→到税局办理国、地税登记证→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/资本金开户许可证→到银行开资本金账户→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(非基本账户自行办理包括一般存款账户、临时存款账户、专用存款账户)→到海关办理进出口登记证(如需)。
七、办理外商独资企业所要提供的资料
1、投资主体为海外公司:
1)企业名3个以上(备用);
2)确定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;
3)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;
4)律师公证原件两份(海外公司全套资料必须由当地律师公证,并由中国驻当地的使、领馆加盖转递章);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;
5)中国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如设立董事会需提供所有董事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);
6)监事身份证复印件(原件备用);
7)法定代表人一寸彩照2张;
8)租赁合同:自有房产或租用商用写字楼(原件一式二份,需由当地租赁所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,租用时,需以投资者名义租用、3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办公;如为生产型企业,需租用20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厂房;消防、环保批文证书。)
2、投资主体为海外人士:
1)企业名3个以上(备用);
2)确定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;
3)公司章程和可行性报告;
4)投资者个人身份公证资料两份(身份证、护照需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备案,出据中文或英文的公证资料2份);
5)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;
6)投资者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(如设立董事会需提供所有董事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);
7)监事身份证明复印件(原件备用);
8)法定代表人一寸彩照2张;
9)租赁合同:自有房产或租用商用写字楼(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,需由当地租赁所加盖合同登记专用章,租用时,需以投资者名义租用、3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办公;如为生产型企业,需租用20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厂房;消防、环保批文证书。)
如果注册生产型公司需要租用厂房,还需要做消防、环保前置审批。
八、服务内容
1)立项批文7份;
2)公司章程2份;
3)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份;
4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;
5)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(如需)、法定代表人私章各1枚;
6)刻章登记卡;
7)开户许可证、印鉴卡、开、销户确认书;
8)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、代码卡;
9)国税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、税种核定通知书;
10)地税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;
11)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;
12)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;
13)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;
14)财政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。
十、承办时限
生 产 型: 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,承诺40-6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。(在环保、消防、卫生审批后起计算,具体时间根据实际业务类型而定)
非生产型: 30-60 个工作日左右完成。(具体时间根据实际业务类型而定)
名词解释——公证书
凡是投资中国的海外企业,它们都必须通过海外当地律师对其海外企业进行公证。在港澳地区的投资企业,由中国政府认可的律师公证后,还必须送交中国司法部门委托的中国法律服务(港、澳、台)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,方为有效。在海外的投资企业,投资主体必须由当地律师办理公证后,并送交中国在当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背签后,方为有效。公证书上必须清楚注明公证书的用途和送交人。有些海外企业为了避免麻烦,直接在香港设立投资主体,并完成公证手续,简单快捷。投资主体为自然人无须公证书。公证书需要正副本两份。
名词解释——香港银行资信证明
不管到中国内地的投资主体是法人或自然人,都必须开具银行资信证明,银行资信证明需要正本两份。如属英文版本,必须附上中文翻译。
名词解释——深圳外商独资企业办公或生产场地租赁合同
中国政府很注重企业的经营地址,办公场地必须是商用写字楼或正规厂房方为有效。每个有效场地只允许一家企业经营,在办理企业登记之前,企业必须提交企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,企业拥有人和房产拥有人或租赁人必须一致。租赁合同必须由租赁所盖上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。
重要提示:盖上合同备案章的经营场所是不符合条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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